海运到港后收货人因目的港费用太高拒收货物
做外贸,最怕货物到港后才发现要多缴纳高昂目的港费才能顺利清关,最终目的港客户选择拒付货款,弃货乃至退运!相信这样的事情我们遇到了不少。发货人除了追货款,还要为处理后续事宜焦头烂额。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都有哪些处理方式可以选择?
货到港后,客户拒收,一般会被目的港货代拉至仓库或堆场。以新加坡为例,在新加坡清关费200新币左右,如果产生滞港费,柜租费等等,一天可高达500新币,及早清关处理,额外费用会更小;不管CIF , FOB,还是EXW条款,货到目的港收货人不提货,码头费用都会找发货人结算,所以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置之不理。
可选方案
退运
1,可以暂退运至国内保税区(即境内国外),货物退运至保税区仓储,贴标,更换包装,检测维修等不需办理进口申报, 所以无需向海关申请退运货物,无需缴税,也无需向海关缴纳保证金。
2,直接退运回国内发货地,返回工厂。
退运的前提是要补齐目的港产生的滞箱费及堆存费用,然后由目的港代理安排订舱,如果出口时是以公司抬头出口,退运回来后就按退运报关即可,不用缴税,如果是以买抬头方式出口的,退运回来建议直接拉到保税区,然后找新买家发出去。
注意:有些地区和国家就算收货人拒收,如果发货人要退运也要收货人的书面授权。更多时候,样品货值比较低的货,发货人都不会退运,毕竟需要多承担一份运费。
转口
更换目的港到第三国港口,货物转运。货物和包装需要去除中国标签,不能显示中国相关的信息,重新包装。在第三国进行一个换柜换单的操作,再报关出口到美国。目前一般东南亚转口居多。
但转口贸易存在货权和资金的风险,另外有很多转口贸易代理会出具虚假的第三方中转国家产地证文件,如果在目的港被查到,就会清关困难,面临高额罚款。
弃货
一旦国外客户确认弃货,要第一时间跟承运人国外代理确认当地弃货操作方法的流程。按照流程操作。
弃货之后,海关一般会走拍卖或销毁两个渠道,如果海关拍卖,拍出的价格通常会很低,覆盖不了超期费和堆存费。
一般拍卖所得款要先交支付目的港到付海运费、仓库费、堆存费、超期费等,若还有剩余继续支付目的港代理清关、换单等费用。若拍卖所得款不够支付以上因此票托运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剩余欠款部分由发货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