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中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有哪些因素造成
海运中的不可抗力(英语:Force majeure)是法律术语,一项免责条款,解作一种人们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社会现象客观情况。自然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天灾人祸如地震、台风、洪水和海啸;社会现象则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工程建设和其它政府政策。在很多情况中,合约中也会列明如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而阻碍卖方的交货义务或履行合约,违约方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在中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前者如地震、水灾、旱灾等,后者如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是一种法律事实。
不可抗力可能造成的运输问题
不可抗力造成延迟;订舱 SO 爆满,报关未按正常放行,暴风雨台风,海关查验,海运船舱爆满不能上预期货轮,启运港目的港塞港,目的港海关查验造成的延迟。
不可抗力造成货损;海关查货,海难沉船,暴风雨台风,码头作业吊机事故
不可抗力造成丢失;海关查货
不可抗力因素,在中国《民法通则》上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条款是一种免责条款,即免除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违约的一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应规定的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事件发生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出具证明文件的机构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