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议Agreement
1、本条款的缔约主体是您与广州递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递接物流)。请您认真阅读本条款,您使用递接物流服务表明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并确认您因工作需要使用本服务时,您已充分获得您工作单位的授权。
2、您确认,递接物流将货物送达收件人地址,经收件人或收件人(寄件人)允许的代收人签收,视为送达。若无收件人姓名,仅有收件地址,则由收件地址收件人员签收,或盖单位收发章,视为送达。您或您的委托人对快件进行签收即表明您确认递接物流已经履行完毕合同义务。
3、本条款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向寄件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您同意遵守递接物流的隐私政策
及其不时修订的内容,同意递接物流按照法律法规和隐私政策的规定处理您提供的运输信息。
5、保价与赔偿
5.1因本公司原因造成托运货物毁损、灭失的,结合您是否保价对应的标准进行赔偿,该赔偿不包括您基于货物可能获得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商业机会、商业价值等任何间接损失。若因海关查柜,查货,造成的灭失 (部分国家海关执法缺乏职业操守导致),属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赔偿义务。
5.2 若货物尚未支付所有运输费用,递接物流无义务受理赔偿。
5.3 递接物流对托运货物价值采取“理赔审查”的方式,包括:
1)您应在寄件时如实按照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诚信保价;
2)您应在理赔时提供托运货物的真实有效价值证明(如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组合)和按递接物流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可见运单号的外包装、内包装和托运货物损坏图片,损坏物品放在快递运单旁边拍照等)并主动说明损失快件情况。递接物流会结合市场价值和第三方机构意见评估损失价值并按保价金额结合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如您无法证明托运货物品的实际价值,递接物流将全额退还您的保价费用,按照未保价快件进行赔偿。
5.4 每票运输只能提出一次索赔,且与该货物相关的所有损失或损坏的赔偿是完全并最终的。如寄件人认为本条款和条件关于赔偿的规定将不足以补偿其损失,则应购买保价。
5.4.1若您未选择保价
当您委托货物运输–海运–空运–快递–铁路运输–陆路运输,在运输环节发生灭失、破损、短少的,递接物流在3倍运费限额内向您赔偿托运货物的实际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您认为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应根据托运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保价。如您未保价,视为托运货物价值不超过100美金。
5.4.2 若您已选择保价且支付保价费用
1)递接物流提供的保价服务,系基于您的保价金额收取费用,并基于保价金额、托运货物实际价值、受损比例、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赔偿,请您如实按照托运货物实际价值进行保价。
2)递接物流对部分价值不易核实、易破损等物品不提供保价服务。
Ø 因递接物流原因导致保价货物在运输环节发生损坏的,对于可以维修的托运货物,递接物流在保价金额的限额内赔偿维修费用。经递接物流认可的鉴定评估机构认定托运货物全损,或维修费用高于托运货物实际价值的,递接物流按照快件灭失进行赔偿。
Ø 因递接物流原因导致保价快件在运输环节发生全部灭失的,递接物流按照实际损失向您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
Ø 因递接物流原因导致保价快件在运输环节发生部分灭失的,递接物流按照全部灭失赔偿标准乘以损失比例向您赔偿。您或指定付款人拒绝支付保价费用的,递接物流将按照未保价快件进行赔偿。
5.4.3 若您选择的托运货物递接物流不提供保价服务
当您寄递的托运货物按照递接物流《物品保价说明》约定属于递接物流不提供保价服务的托运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物品价值不易核实或不易妥善包装等的物品)并在运输环节发生因递接物流原因导致的灭失、破损、短少的,递接物流在丢失部分3倍运费限额内向您赔偿托运货物的实际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4.4托运货物损坏残值由递接物流和您协商处理,如归您所有,递接物流在核定赔偿金额时将扣减残值。
5.4.5您选择签单返还服务时,若因递接物流原因导致签收回单破损、灭失的,递接物流承担的责任仅限于免费提供一次签单返还服务。
5.4.6因递接物流与保险公司针对托运货物存在合作投保的情况,如托运货物出现损坏、遗失等异常状况时,可能由该等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相关的理赔事宜。为保障您的个人权益,您的寄件信息、托运货物信息等个人信息将会同步至与递接物流合作的保险公司,并由该等保险公司处理您的托运货物理赔事宜。如您签订本协议,即视为同意递接物流将您的上述个人信息同步至与递接物流合作的保险公司并同意由该等保险公司用于处理托运货物理赔事宜。
5.5 特别提醒您注意,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递接物流无赔偿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疫情等政府管控行为、决定或命令导致快件灭失、破损、短少、延误的”(保价件除外)
2)因您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被国家行政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的。
3) 因托运人瞒报,漏报,仿报,少报造成的查验以及被国家机关没收或依照法律法规处理的罚款罚金(包括进口国清关查验或依照法律法规处理的罚款罚金)。
4)因您或收件人过失以及托运货物物品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托运货物自身属性、内在缺陷或合理损耗及与运单信息填写错误或不全等)造成快件损失或延误的。
5)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短少或毁损,签收人签收时未提出异议的(包括但不限于递接物流无法拆开托运货物原包装进行内包装加固且派件时原包装无明显异常,或您自备的托运货物包装不良但外部无法发现等场景)。
6)签收后超48小时反馈的。
7)代收货款件,因收寄双方发生买卖纠纷导致收件人对托运货物采取保全措施(如扣留托运货物)而造成的损失等。
8)如您与递接物流签订《特定托运货物赔付标准协议》等协议或有其他法律规定的,以相关约定的为准。
9)当托运货物为医学检测类物品,由于医学检测类托运货物本身不属于用于销售的产品,没有销售价值。故医学检测类托运货物发生损坏、丢失,递接物流不承担任何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任何易碎品货物因包装,货物本身属性为易碎品, 例如瓷器陶器产品-碗碟,酒具,玻璃产品,电器产品,数码,显示器,电视屏幕,油画,水晶制品,乐器,国际运输和国内运输均无赔偿责任。
5.6 运输延误非递接物流人为造成不承担任何损失
5.7理赔申报时间及反馈渠道:
快件如有发生损坏或遗失,应当在快件签收后48小时内通过递接物流相关渠道反馈索赔诉求。
5.8 特殊场景下的应对方式:
您确认,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管控行为、决定或命令(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原因)导致易腐损物品出现下列场景时,应当按下述约定进行操作应对:
(1)因上述原因导致货物无法继续中转的,双方将积极沟通,为避免扩大损失,递接物流有权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安排退回。
(2)因上述原因导致货物停滞时间超7天仍无法发运的,递接物流有权结合实际情况对快件按作废处理。
6、为保证托运货货物安全送达,您在寄件时应履行以下义务:
6.1确保托运货物不包含国家机关公文、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和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假冒伪劣和侵权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 ,不得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2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配合递接物流工作人员进行确认、身份信息登记,如果您是受他人委托运货件,还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6.3配合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您应提交办理完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递接物流可以对托运货物内件拍照取证,如发现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4如实申报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和价值,并准确填写寄件人、收件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6.5根据托运货物的性质(尤其是易损易碎、易腐蚀、易泄漏的液体或其他),您应根据托运货物的性质提供充分的防破损、防漏、防爆措施,保障安全运输。
6.6参照国家邮政局安全监督管理司下发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强化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通知》的要求,您确认并知悉在下单前应严格履行如下要求:
如您的托运货物品来路不明白,您必须向递接物流履行100%主动告知义务、100%落实实名寄递、100%如实申报托运货物;
7、递接物流的义务
7.1出于安全及法律法规的要求,递接物流有权对快件进行当场开箱验视及安全监测。免生疑问,递接物流不会对因上述检查而导致的任何延误造成的损失负责。对禁寄及无申报货物不予运输。
7.2递接物流向寄件人提供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查询服务。
8、递接物流为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递接物流会对您寄件时在下单系统录入的信息限时保存。
9、您的违约赔偿责任
9.1因托运货物有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或包装破损,致使其他托运货物、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9.2因托运货物属于或含有禁止或限制寄递物品而被查没、扣留或变更配送路线,导致其他托运货物时效延误或价值丧失,给递接物流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9.3因您违反第7条的义务导致递接物流或第三人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10、留置权
10.1如您选择的运输服务,您或您指定的付款人未付清费用的,递接物流有权留置托运货物,留置后您的债务履行期限为 2 个月(自揽收货之日起计算),但托运货物性质不能留置的除外。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您或指定付款人仍未付清费用的,递接物流可以变卖、拍卖留置物并优先受偿。变卖、拍卖所得价款应优先支付递接物流为行使留置权所支出的费用和保管费,再偿付拖欠递接物流的费用;如有余额,可根据您的要求汇至您指定账户。
10.2如您选择的运输服务,您或您指定的付款人未付清费用的,递接物流将与您联系获取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货物所有权、退回、销毁等),您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如因您无法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等造成货物滞留,自递接物流通知之日(指递接物流客服、短信、官网路由提示或展示的节点异常之日,若有多个节点异常,则以第一个节点异常之日为准)起超过30个自然日的,视为您放弃对货物的所有权,递接物流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理,产生的处理费用由您承担。针对已成功联系客户但上门派送失败、或已到达自取点并成功发送短信但客户逾期未自取的快件,自首次通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免费保管期,从第4天开始收取货物保管服务费(派送当天不计入保管天数),收费标准按递接物流官方网站上所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11、关于费用的约定
1)您指示在物流中心、发货人仓库,物流站需要支付出/入仓费或其他额外费用的特殊地址收取或派送快件时,您或您指定付款人应当偿还递接物流垫付的上述出/入仓费等额外费用,并支付附加服务费,该等费用金额以递接物流取得的收费凭证为准。
2)若您要求退回,则双程费用均由您承担;若您对快件声明放弃的,您不可就该快件再向递接物流主张任何权利,您同意递接物流有权自行处置该快件,递接物流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12、递接物流服务产品的时效说明以官方网站上所公示的解释为准,您可以登录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递接物流客服热线咨询4000806005。
13、如果本条款中的某条款被法院或政府机构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则双方同意除无效条款外仍应执行本合同其它条款,部分有效条款在其可执行的范围内仍继续执行。